Article 60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城市河流、湖泊、水塘等公共水域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

禁止在城市河流、湖泊、水塘等公共水域范围内违规取土,倾倒、丢弃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直排污水。

Local Regulations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