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投资下列行业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

(一)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产业;

(二)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三)现代服务业;

(四)文化产业;

(五)现代农业;

(六)养老服务等社会事业;

(七)本省鼓励的其他行业。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