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专用频率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混同。

防空通信警报所需无线电专用频率由无线电管理部门予以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