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本条例所称的金田起义遗址包括: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平天国金田起义地址营盘。
(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界庙太平军前军指挥所。
(三)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庆丰镇赐谷村洪秀全活动遗址、奇石乡石达开故居遗址、金田镇韦昌辉故居遗址、金田镇莫村太平军总部遗址、金田镇古林社冯云山住地遗址、金田镇风门坳金田起义古战场遗址、紫荆镇紫荆茶地太平军总部遗址、江口镇石头脚太平军行营指挥部遗址、马练乡山人村洪秀全住地遗址、官成镇罗文村胡以晄旧居、同和镇大旺圩洪秀全舟中诏发布遗址、国安乡太平军上帝坪团营和打武器遗址、平南镇平田村林绍璋故居遗址、大鹏镇大山村蒙得恩故居遗址。
(四)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紫荆镇杨秀清故居遗址、金田镇屈甲洲战场遗址、思旺镇迎主之战古战场遗址、思旺镇六桂战场遗址、官成镇官村大捷古战场遗址、大鹏镇紫微团营集中遗址、大鹏镇河头拜旗坪遗址、国安乡花洲团营总部遗址、马练乡北胜打铁坪遗址、马练乡中胜坪拜旗遗址。
(五)其他经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认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金田起义遗址。
Local Regulations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