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无故一年内两次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由常委会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进行约谈。约谈无效者,应当劝其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