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Repealed

依法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已经核定的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不得变更,但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程序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