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在建、拆迁、待建等工地场内应当布局合理,机具物料摆放整齐。

工地应当设立不低于两米的封闭围挡。场内材料、沙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应当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场地围挡外侧至城市道路之间的地面应当采取绿化或者铺装等方式进行覆盖,不得堆放物品。

Local Regulations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