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市城市管理局应当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及车辆、消纳场运营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在建筑垃圾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记录依法纳入社会信用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