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运输建筑垃圾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经核准排放的建筑垃圾;

(二)随车携带临时通行证;

(三)全密闭运输,不得遗撒、泄漏;

(四)保持车体整洁,车轮不得带泥行驶;

(五)规范使用行驶记录仪等电子装置;

(六)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按照指定的地点倾倒;

(七)车辆号牌(放大号)清晰完整,悬挂城建标识牌。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