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供水作业的人员,应当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健康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