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计划用水户应当安装符合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用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应当保持齐备、完好。计划用水户未按照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按每天二十四小时最大用水能力计算用水量。

计划用水户有两个以上不同水源或者两类以上不同性质用水的,应当分别安装用水计量设施。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按户表计量。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