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Amended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由公安、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物价、工商等部门处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