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Amended

行政机关应当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机关应当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行政机关应当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