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部门应当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制度,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

对市场上出现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应当在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登记、行业管理方面加强制度保障。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者简易注销程序。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