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市场主体自愿投资的经营行为,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明确禁止、限制规定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备案制,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实行备案的项目,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手续应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同步并联的方法,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完毕。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