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对直接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