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鼓励业主通过制定管理规约等多种形式,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噪声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由业主共同遵守。

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