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下列方式参与绵竹年画的保护工作:
(一)成立研究机构,设立展示和传承场所,举办公益性展示活动,研究、收藏和传承绵竹年画;
(二)整理、翻译、出版绵竹年画原始手稿、典籍、民间文学等历史文献资料;
(三)将其持有的绵竹年画实物和资料捐赠或者委托保护单位进行收藏、保管、展出;
(四)开展志愿服务、资助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