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根据森林资源保护、生态恢复和森林防火的需要,可以对风景名胜区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景点封闭和限制游客数量等措施,并予以公告。

风景名胜区内的林木不得擅自砍伐,确需采伐的,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林业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意见。

严禁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