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机动车停放者在停车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听从停车场工作人员引导,在规定的停车位停车;

(二)按照规定缴纳停车服务费用;

(三)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

(四)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五)不得在停车场内使用明火、试车、乱扔垃圾;

(六)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仓储、售卖、展览等与停车无关的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