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在城市公共排水设施上连接管道排水的,应当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及排水管道、出水口平面图;

(二)排放的水质、水量;

(三)污水处理工艺;

(四)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