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城市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