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Chapter 5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Article 34Amended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一)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地方性法规实施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