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Amended为保障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0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