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从事酒类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商务管理部门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固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进行备案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二十日内重新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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