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职工代表中的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其他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少数民族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不低于其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的比例,女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