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从事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特殊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特殊体育项目由自治区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