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机构实行政务限时办理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