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Article 14Amended档案所有权根据档案形成单位的所有制性质确定。档案内容涉及知识产权归属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认。非国有单位使用国有资产形成的档案,经本级档案行政 管理部门认定,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在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或者以继承、受赠等合法方法获得的档案归个人所有。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