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Repealed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团体为农牧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济 、技术、劳务、信 息等生产性和公益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需收取服务费用的,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 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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