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

肉品销售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供排水设施及防蝇、防尘、洗涤、消毒、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二)有进货合同书和公示标志牌;

(三)有健全的肉品销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冷藏、冷冻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