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依法对乌鲁木齐河河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的河道主管机关,依法对乌鲁木齐河河道实施具体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助河道主管机关实施河道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