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四)、(五)项规定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