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合作股应当根据户籍关系在村民或者村民小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合作股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男女平等;

(二)保护老人、儿童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促进股东履行应尽的义务。

合作股具体分配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4,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