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申请进入名录的程序:
(一)白酒历史文化资源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会同酒类产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酒类产业主管部门审查;
(三)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会同酒类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列入名录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酒类产业主管部门公示二十日,符合条件的,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列入名录并公布。
无申请主体的白酒历史文化资源,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前款规定列入名录。无申请主体的白酒历史文化资源跨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联合申报,按照前款规定列入名录。
Local Regulations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