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方立法条例/Chapter 2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Article 9Amended国家机关、政党、团体、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应当于每年第三季度向常务委员会报送立法项目建议书,并附地方性法规草案建议稿和必要的参阅资料,明确送审时间。立法项目建议书内容应当包括: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名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Local Regulations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