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列入黄海湿地名录的黄海湿地设置保护界标,界标上注明湿地名称、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管理单位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黄海湿地保护界标。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