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已建成的,应当逐步搬迁或者升级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