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禁止下列行为:

(一)周边五十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场所;

(二)正门两侧一百米范围内,新建商场、集贸市场,摆摊设点;

(三)周边二百米范围内,设立网吧、娱乐游艺、彩票销售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经营性场所;

(四)周边五百米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所和高噪音企业;

(五)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秩序和安全的规划建设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