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草原监督管理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不制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