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支持和推动建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拓宽志愿服务领域。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建立志愿服务记录、评价和时间储蓄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优待和表扬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