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适用本条例,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