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企业与企业职工一方应当建立平等协商制度。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