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可以终生无限量优先使用、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时可以合计免交其无偿献血的等量血液的临床用血费用。

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可以免交其无偿献血的等量血液的临床用血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