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将其依法获取的市场信用信息以及对社会信用主体的社会信用评价信息按照征信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鼓励社会信用主体以声明、自主申报、社会承诺等形式,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自身社会信用信息,并保证社会信用信息的合法、真实、完整。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