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检查人员发现居住出租房屋内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罐或者电热器具等安全隐患的,应当督促出租人和承租人立即整改;出租人和承租人不予配合的,检查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