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定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任何设备对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需要特殊保护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有害干扰;有害干扰无法消除的,应当停止使用该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