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