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古堡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由所有人、使用人负责。

古堡的修缮,应当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修缮方案应当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编制,保持古堡原有形制、结构、材料、工艺及整体建筑色调,并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