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机制,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团结、教育、服务、引导工作,发挥其在示范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